东方网记者毛丽君4月23日报道
2012年5月14日,围场土豆,《舌尖上的中国》首映在国内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开播后不久,土豆网就开始提供节目的在线点播服务。为此,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将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称其侵害了《舌尖1》的网络传播权,索赔80余万。
原告央视国际认为,土豆网未经许可,在涉案节目热播期内提供在线点播服务,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被告土豆网则认为,其提供存储空间服务,无事先审查义务,不明知也不应知涉案视频的存在,不构成侵权。
这一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一审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作品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类似电影摄制方法创作的作品,应受《著作权法》保护。全土豆公司未经授权于作品热播期内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点播服务,属于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一审法院判令土豆网赔偿央视国际24万余元,土豆网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仅仅是今天发布的《2013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据东方网记者了解,2013年上海市法院共受理一审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达1832件,同比增加22.0%,占全市法院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近四成。
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朱丹介绍,近年来,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每年的增幅均超过20%,如此“爆炸性增长”是和新业态、新信息技术发展同步的,和网络相关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也大多数是著作权纠纷。
朱丹表示,法院方面也在积极应对网络著作权纠纷大幅上升的情况,在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的同时,办案法院也在加强新信息技术的学习和培训,做到正确判断案情,准确适用法律。同时,加大各种司法宣传的力度,通过诸如《舌尖上的中国》的典型案例来规范网络行为,遏制侵权案件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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