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马铃薯(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YOKU)于今天公布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显示,优酷马铃薯第三季度净营收为人民币8.577亿元(约合1.402亿美元),较上一季度增长了14%;净亏损为人民币2.186亿元(约合3,570万美元)。
2015年第三季度业绩要点
——净收入为人民币8.577亿元(约合1.402亿美元),较2015年第二季度增长了14%。
——鉴于所购买的影视剧流量分布呈现新的消费形态,公司调整了内容成本的摊销方式。从2015年第三季度开始,公司将进一步加速内容摊销。如未采用新的内容成本摊销方式,2015年第三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内容成本为人民币3.341亿元(约合5,460万美元),占净收入的39%,比实际披露的摊销额少人民币1.442亿元(约合2,360万美元)。
——毛利润为人民币8,230万元(约合1,340万美元)。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毛利润为人民币1.004亿元(约合1,640万美元)。如未采用新的内容成本摊销方式,则2015年第三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毛利润为人民币2.446亿元(约合4,000万美元),围场土豆,较上一季度增长20%,占净收入的29%。
——净亏损为人民币2.186亿元(约合3,570万美元)。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净亏损为人民币1.596亿元(约合2,610万美元)。如未采用新的内容成本摊销方式,则2015年第三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净亏损将为人民币1,540万元(约合250万美元),较上季度缩减65%。
——每股美国存托凭证基本和摊薄亏损(每股美国存托凭证相当于18股A类普通股)于2015年第四季度分别为人民币1.31元(约合0.21美元)和人民币1.31元(约合0.21美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的现金、现金等值、受限资金或短期投资总额达人民币32亿元(约合5.235亿美元)。
——采购固定资产设备等有形资产达人民币6,730万元(约合1,100万美元)。
——采购无形资产达人民币1.716亿元(约合2,800万美元)。
优酷马铃薯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古永锵(微博)表示:“我们非常高兴看到本季度收入实现14%的强劲增长,移动端日均播放量已超过3亿。我们将进一步推动移动货币化,开拓本土广告主,加强内容营销方案及付费业务。我们期待优酷马铃薯集团在2015年第四季度实现盈利,去年第三季度优酷已实现单平台盈利,现状再度证明了优酷马铃薯团队卓越的执行力以及合并的成功。”
优酷马铃薯集团总裁刘德乐表示:“公司规模经济效应持续发挥作用,运营层面亏损显著缩减。我们成功控制成本,有效利用平台规模效应及内容自制能力。早先强化自制内容及用户上传内容(UGC)的策略收效非凡。”
2015年第三季度业绩
净收入于2015年第三季度达到人民币8.577亿元(约合1.402亿美元),较2015年第二季度增长14%,达到公司早前公布的业务预期。广告净收入为人民币7.450亿元(约合1.217亿美元),较2015年第二季度增长3%,达到公司早前公布的广告净收入预期。增长主要来自品牌广告主的业务成长,广告商数量及广告商平均投入的增加。
带宽成本于2015年第三季度为人民币1.817亿元(约合2,970万美元),占公司净收入的21%。2015年第二季度,带宽成本为人民币1.641亿元(约合2,680万美元),占该季度净收入的22%。
内容成本于2015年第三季度为人民币4.965亿元(约合8,110万美元)。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内容成本为人民币4.783亿元(约合7,820万美元),占净收入的56%。鉴于所购买的影视剧流量分布呈现新的消费形态,我们调整了内容成本的摊销方式。从2015年第三季度开始,我们将进一步加速内容摊销。如果未采用新的内容成本摊销方式,2015年第三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内容成本为人民币3.341亿元(约合5,460万美元),占净收入的39%,比实际披露的摊销额少人民币1.442亿元(约合2,360万美元)。
毛利润于2015年第三季度为人民币8,230万元(约合1,340万美元)。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毛利润为人民币1.004亿元(约合1,640万美元)。如未采用新的内容成本摊销方式,则2015年第三季度的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毛利润将为人民币2.446亿元(约合4,000万美元),较上季度增长20%,或占净收入的29%。
运营费用于2015年第三季度为人民币3.128亿元(约合5,110万美元)。2015年第二季度的运营费用为人民币3.068亿元(约合5,010万美元)。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运营费用为人民币2.719亿元(约合4,440万美元),较2015年第二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运营费用为人民币2.606亿元(约合4,260万美元),增长4%。各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销售及营销费用于2015年第三季度为人民币1.718亿元(约合2,810万美元)。2015年第二季度销售及营销费用为人民币1.652亿元(约合2,700万美元)。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销售及营销费用为人民币1.573亿元(约合2,570万美元),较2015年第二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销售及营销费用为人民币1.504亿元(约合2,460万美元)增长5%。
产品开发费用于2015年第三季度为人民币7,860万元(约合1,280万美元)。2015年第二季度产品开发费用为人民币6,610万元(约合1,080万美元)。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产品开发费用为人民币6,750万元(约合1,100万美元),较2015年第二季度的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产品开发费用为人民币5,480万元(约合900万美元)增加23%。增幅主要来自无线、搜索、社交及付费等领域的人事相关费用增长。
日常及行政管理费用于2015年第三季度为人民币6,250万元(约合1,020万美元),2015年第二季度的日常及行政管理费用为人民币7,560万元(约合1,240万美元)。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日常及行政管理费用为人民币4,710万元(约合770万美元),较2015年第二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日常及行政管理费用为人民币5,540万元(约合910万美元)下降15%。
净亏损于2015年第三季度为人民币2.186亿元(约合3,570万美元),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净亏损为人民币1.596亿元(约合2,610万美元)。如果未采用新的内容成本摊销方式,则2015年第三季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净亏损为人民币1,540万元(约合250万元美元),较上季度缩减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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