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销售

土豆代收邯郸市农牧局邯郸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16年土豆主食产品

字号+ 作者:围场土豆批发网 来源:网络整理 2016-07-23 11:00

邯郸市农牧局邯郸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16年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试点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科学引导马铃薯主食消费,今年我市被列为试点市之一,省农业厅、财政厅下达我市200万元资金,开展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农牧局与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邯郸市2016年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试点项目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邯郸市农牧局              邯郸市财政局

2016年7月6日


邯郸市2016年马铃薯主食产品

及产业开发试点项目实施细则

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为科学引导马铃薯主食消费,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2015年中央启动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试点工作,今年我市被列为河北省5个试点市之一。根据《河北省2016年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为抓好有关工作落实,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实施目的

(一)培育健康消费理念,打造小康社会主食文化。引导主食消费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健康转变。马铃薯富含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等成分,作为主食推广,能够适应消费结构升级和主食文化发展的需要。

(二)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破解农业发展瓶颈。马铃薯具有耐旱、耐寒、耐瘠薄的特点,适应范围广,增产空间大。通过主粮供应渠道,可实现农业效益提高、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助力种植业转型升级。作为玉米结构调整的替代作物之一,马铃薯主食化推进产业开发,延长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实施内容和主体

针对马铃薯主食产品作为新型主食产品还未被广大消费者认知,以及目前其产品加工成本较高的情况,为提高马铃薯的市场认知度、促进更多消费者食用马铃薯产品,提高马铃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马铃薯主食产品生产企业的加工销售环节进行补贴。坚持区域带动与试点先行相结合,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先行先试,突出区域马铃薯主食产品消费特点,选择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开展试点,实现新品种新技术由小规模烹制到工厂化生产逐步推进,消费引导从家庭、餐厅食堂、到全社会逐次推开。

三、补助品种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品种。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百姓消费习惯,确定2016年邯郸市马铃薯主食产品的补贴产品范围为三类:一是马铃薯面点类产品,包括马铃薯馒头、包子、饺子、油条、发糕、面包、蛋糕等产品;二是马铃薯面条类产品,即以马铃薯粉(或马铃薯泥)为主要原料之一,配合小麦粉或小米、荞麦、莜麦等杂粮粉所制的面条,包括马铃薯挂面、鲜切面(含半干面)和即食面等。三是终端销售的马铃薯复配粉类产品。包括马铃薯饺子粉、面包粉、馒头粉等。

(二)补助标准

1.马铃薯面点类产品。根据面点类产品中马铃薯粉的占比(以薯泥为原料时按5:1折算)确定三种补贴档次:占比达40%及以上的产品每加工销售1斤补贴1.5元;占比达30%到40%的产品每加工销售1斤补贴1.0元;占比20%(含20%)到30%的产品每加工销售1斤补贴0.8元。包点类产品可以面皮部分的马铃薯粉占比量列入补贴,同时销售量计算也以面皮重量为准。

2.马铃薯面条类产品。根据产品中马铃薯粉的占比(以薯泥为原料时按5:1折算)确定三个补贴档次:占比达35%及以上的产品每加工销售1斤补贴1.5元;占比25%(含25%)到35%的产品每加工销售1斤补贴1.0元;占比15%(含15%)到25%的产品每加工销售1斤补贴0.7元。

3.终端销售的马铃薯复配粉类产品。根据复配粉类产品中马铃薯粉的占比确定三种补贴档次:占比达40%及以上的产品每加工销售1斤补贴1.5元;占比达30%到40%的产品每加工销售1斤补贴1.0元;占比20%(含20%)到30%的产品每加工销售1斤补贴0.8元。

四、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食品加工、销售企业。

2.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已备案的马铃薯主食产品企业标准及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等生产马铃薯主食产品所必需的证件。

3.具备从事马铃薯主食加工、销售的意愿和能力,在本地有规范的主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及较强的主食生产加工技术能力和一定的主食生产规模,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马铃薯主食产品,可进行马铃薯主食产品的生产加工。马铃薯主食生产能力应达到1.5吨/天以上,马铃薯主食补贴最低产量应超过500吨/年。

4.拥有比较成熟的主食产品的销售渠道,可利用现有销售渠道推广销售马铃薯主食产品。

(二)申报企业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由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马铃薯主食产品企业标准及检验报告复印件。

5.两份现有主食产品销售合同或订货合同复印件。

五、操作流程

(一)择优确定企业。按照自愿申报、优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市农牧局组织企业申报。经过审查、论证、明确企业名单及承担任务。

1.筛选试点企业。筛选程序包括:一是企业资质审查,以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为主要依据;二是加工和销售能力审查,以考察企业的加工和销售现场为主要途径;三是项目综合执行能力审查,含产品性状审查,以专家论证为主要方式。由市农牧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农业、财政、食品加工、食品卫生、工商管理等部门的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2.明确试点任务。根据企业申报、现场考察和专家论证的结果,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各企业马铃薯补贴产品的加工销售类型、数量以及对应的补贴资金额度,围场土豆价格,由市农牧局与各试点企业签订项目合同。为便于资金和项目管理,单个企业承担项目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二)严格生产管理。各试点企业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要求开展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试点任务,制定生产计划,明确产品类型,加强生产监管,保证产品质量。所生产的马铃薯主食产品,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要在外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类型和马铃薯粉配比等信息。试点企业要建立工作台账,对原料采购、生产管理、供货合同、产品销售记录进行登记造册,存档备查。

项目执行期间市农牧局应组织开展对试点企业的项目实施情况的不定期检查,频率不低于每月一次,检查内容包括生产销售,特别是马铃薯粉(薯泥)添加情况,检查结果要建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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