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齐鲁网1月20日讯(记者 易林峰)近日,在潍坊安丘做农产品批发生意的李先生通过新闻热线向记者反映称,1月6日,他联系大星物流将35吨土豆发往广州。双方口头约定,货到广州后,李先生按260元/吨的价格支付运费。随后,大星物流为李先生安排了一辆属地为寿光的货车运输。令李先生始料未及的是,该货车没有将货物运往广州,而是私自将这批土豆转手卖掉。
35吨土豆被车主转卖 货主损失9万余元
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李先生遭受了“双重损失”。“35吨土豆被运走后,我突然得知这批货根本没到广州,而是被运到别处。”李先生回忆称,“经核实,负责运货的车主董先生将土豆运到别处卖掉,这一下子让我损失了9万多元。”除了经济损失外,货物未按时达到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的商业信用。
李先生表示:“我做生意这么多年,这种事情还是第一次遇到。”为了弄清原因,李先生联系到了大星物流和车主董先生后得知,由于大星物流与车主之间有一笔款项没有结清,车主便在未签协议的情况下将李先生的货转卖,以弥补损失。
苦于未签协议 货主陷入维权难
李先生表示,之前他与各个物流公司都有过合作,大致流程是双方口头约定后发货,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付款,不会签订任何协议。同样,这次李先生也未与大星物流签订书面协议。由于没有协议,李先生陷入了“有理说不清”的尴尬局面。记者了解到,李先生遇到的问题在农产品配送环节中是一种普遍现象。通常情况下,由于采用的是货到付款的方式,车主会尽可能地将货物准确无误地送往目的地。因此,货主、物流公司和车主之间往往都不会签订书面协议,这也就为问题的出现埋下了伏笔。
车主赔偿元 货主损失超过5万元
经再三权衡,围场马铃薯行情,李先生放弃法律途径,而是选择三方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经协商,李先生与大星物流及车主董先生达成最终处理意见。车主董先生向李先生赔偿元,大星物流向李先生赔偿2600元。“原本9万多元的货物,最终只赔了4万多元,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万多元。”李先生告诉记者,“这次教训的代价太惨重了,以后一定要签好协议,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记者咨询律师得知,今后李先生在配送货物时,务必要与物流公司和车主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上明确标明货物信息、托运车辆信息、运费及违约责任。在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拨打新闻热线053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