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6年国家和自治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为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2015年,国家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在5个省开展试点,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2016年“三项补贴”改革在全国范围推开,自治区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将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存量的80%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围场马铃薯,20%通过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方式,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贴。2016年国家已拨付新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近23.6亿元。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标准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规定确定,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一般机具的中央财政资金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2016年中央安排新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8亿元。
3、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6年中央继续在包括新疆在内的17个省(市、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补贴机具种类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4、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6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包括新疆)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2016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格每公斤2.36元,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5、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
为更有效地发挥市场作用和保护农民利益,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发展要求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2014年国家启动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取消棉花临时收储政策,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水平时,由中央财政向生产者提供补贴。2016年国家继续深入推进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棉花目标价格定为每吨元。
6、粮棉油糖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模式攻关,其中,安排新疆4000万元在6个粮食县、4个棉花县开展高产高效创建。在创建内容上,一是围绕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效能提升等方面,示范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二是针对分区域分作物的资源瓶颈、技术瓶颈、效益瓶颈,组织开展试验试点和联合攻关。三是依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7、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以“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为理念,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粮食、蔬菜和果树等作物为重点,根据不同区域土壤类型和作物布局,选择有代表性的重点县(场、单位),做好土壤检测和肥效验证等工作。并创新实施方式,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化农化服务组织,集中连片整体实施,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提质增效。2016年,农业部安排新疆13个县实施测土配方项目。
8、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
2016年国家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在蔬菜、水果、茶叶优势区域集中连片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紧紧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素质,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的高标准、高水平的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标准化示范区。今后,在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的资金安排上,将加大对种植大户、专业化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适度规模化生产的支持力度。
9、化肥、农药零增长支持政策
2016年,农业部按照《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的要求,以用肥量大的玉米、蔬菜、水果等作物为重点,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一是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依托规模化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示范带动农户采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进农机农艺结合改进施肥方式,提高化肥利用率。二是大力推动配方肥到田。开展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活动,探索实施配方肥、有机肥到田补贴,优化肥料使用结构。三是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有效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社会化农化服务组织开展科学施肥服务,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
10、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在全国部分县(场、单位)开展耕地质量建设试点。推广应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技术模式。一是退化耕地综合治理。重点是南方土壤酸化(包括潜育化)和北方土壤盐渍化的综合治理。施用石灰和土壤调理剂,开展秸秆还田或种植绿肥等。二是污染耕地阻控修复。重点是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和白色(残膜)污染防控。施用石灰和土壤调理剂调酸钝化重金属,开展秸秆还田或种植绿肥等。三是土壤肥力保护提升。重点是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
11、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
2014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一是将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将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二是将设施农用地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细化用地原则、标准和规模等规定。三是细化设施农用地管理要求。明确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不需补充耕地,使用后复垦。鼓励地方政府统一建设公用设施,对于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规定。
12、优质高效农业项目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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