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神奇的天路
河北张家口张北县的“草原天路”,被称为中国的66号公路,沿线风景如画,吸引了大量自驾和旅游爱好者。不过,这条公路的免费时代已经结束了。张北县近日发布,4月30日起,“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价格为50元/人。
此举一出引发舆论反弹,原本一条谁都能去的公路,硬生生的得花上50块钱才能一饱眼福。这“锅”我们究竟该不该背?
新浪新闻对此发起了一起名为:“公路划界收旅游门票,你怎么看?”的全民大调查,短短几小时吸引了8万多人的积极参与,其中关于“公路变景区收门票,你怎么看?”的问题中,超过了92%的网友反对此举措,并认为它”牺牲公路通行功能换取收入,舍本逐末。” 认为这项举措合理,有利于公路维修利于百姓的人网友不超过5%。
另外,超八成的网友表示收费以后不会去“草原天路”……
再看微博网友上的评论,一大批的吐槽声滚滚而来:
@ 小人物_David公路是国家修的,凭什么一个地方就可以随便收费,那是不是这条公路的修建费用得还给国库啊,既花纳税人的钱,还要收过路费,这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 天上掉下的天使:为什么要收费 用罚款的方式不行吗 加塞车一次罚500 乱扔垃圾一次罚200 这样不好么 非要一刀切 典型的懒政思维
@ 只看我的:收费会坏了口碑,鼠目寸光,吸引更多的游客去旅游消费,税收自然就多了,围场马铃薯代收,这样根本是不行的,虽然五十不多,可是真的对这里影响很大的,看现在凤凰古城就知道了,取消门票也根本没人去了,就是之前收门票坏了口碑
当然,在滚滚的吐槽声中,我们还是可以发现零星散落着一些支持收费的评论,部分网友认为收费能够限制到访游客的人数,使得公路的承载量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并且能让管理者更好管理,只是钱的去向要公开透明。
@ 阿尔法技术:去过,风景的确美,天路内一路的确堵,游客的确多,乱开车胡加塞的也不少,垃圾的确到处扔。如果收费用来养风景,我还是支持的。
那么问题来了,圈地收费究竟合法吗?
《公路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作为县级公路的草原天路不符合条件。此外,对于景区收费,收多少,需要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省级物价部门批准,这一点同样缺乏程序的合法性。
而张北县物价局局长王葆就提前咨询了省物价局的行政事业收费处的刘处长。对方回答:风景名胜区视同为景区,张北县为扩权县,有权制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所以认为物价局制定的这个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合规合法,并未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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