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优质高效农业项目,加快转变全区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种植业结构,增强优质农产品生产供应能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项目重点方向:一是粮棉产业高效发展。支持优质(绿色、有机)小麦示范基地建设,支持棉花优良品种、高效栽培技术示范,推进机械化采棉,支持建立玉米粮改饲示范基地。二是设施农业提质增效。支持高标准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南疆依托设施农业实训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支持老旧温室维修改造。三是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从引进优良品种、先进生产技术、加工仓储到品牌创建、包装上市等一体化项目,支持建设加工番茄、加工辣椒、特色油料、精品甜瓜、加工类蔬菜、芳香植物、中医药民族药材及其它区域特色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四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以合作社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创新,发展直供直销、电子商务、尝试直销配送、会员制消费、认购式销售。五是新技术试验示范。支持开展农业集成绿色技术团队建设、集成技术应用试验示范、高产栽培模式技术试验示范等。
13、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2016年,国家继续推进种业体制改革,强化种业政策支持。一是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改革。探索实践科研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政策机制,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科研人员依法有序向企业流动。二是推进现代种业工程建设。建设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体系、品种审定试验体系、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以及品种登记及认证测试能力建设,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提升育种创新能力。三是继续实施中央财政对国家制种大县奖励政策。采取择优滚动支持的方式加大奖补力度,支持制种产业发展。2016年自治区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支持现代种业发展。
14、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支持政策
2015年,农业部认定了首批10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试点单位,中央财政安排每个创建试点县100万元、每个创建试点市150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2016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将逐步扩大创建范围,力争5年内基本覆盖“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同时提升创建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做到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治化。
15、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9亿元用于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在2015年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扶持重点,向优势产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老少边穷地区倾斜,在包括新疆和新疆建设兵团在内的部分省(区)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2016年,自治区党委继续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投入4.9亿元在全疆范围新建热烘干房3500座,冷藏库2000座。
16、南疆四地州庭院经济补助政策
为改变南疆四地州农民增收难度大、途径少的现状,自治区2015年开展了南疆庭院经济发展试点,2016年继续安排9440万元实施南疆四地州庭院经济项目,以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精准扶贫为目标,带动贫困户大力发展庭院设施农业、庭院种植、养殖和加工等。主要支持贫困农牧民利用“方寸地”发展庭院种植业,建设小型温室、大棚、小拱棚。采用加温、有机无土栽培、水培、节水喷灌等技术,种植一些投入产出比、附加值高的农作物;兼顾支持贫困农牧民在庭院内建设50-60平米左右的禽舍棚圈,开展经营活动,饲养农畜、家禽及珍稀动物等;支持贫困农牧民以庭院经济为平台,从事手工艺加工生产。
17、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部将积极推动落实《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精神,主要包括改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基础服务设施,鼓励建设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专业村和休闲农业园;鼓励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强品牌培育,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创建活动等。
18、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实施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2至2015年,农业部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在甘肃、新疆(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0个省(区)的229个县(区、团场)累计投资9.01亿元,实施以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新增残膜加工能力18.63万吨,新增回收地膜面积6309.9万亩。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1.4亿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秸秆养畜项目,带动全国秸秆饲料化利用2.2亿吨。2016年,上述项目在调整完善后继续实施。
19、农村沼气建设支持政策
2016年,农业部拟会同国家发改委继续支持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和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进一步探索创新扶持政策和体制机制,使农村沼气工程向规模发展、生态循环、综合利用、智能管理、效益拉动方向转型升级。鼓励地方政府增加对试点项目所产生物天然气全额收购或开展配额保障收购试点。支持能够有效推进农牧结合和种养循环、实现“三沼”充分利用、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大型沼气工程项目,重点支持沼气工程全程智能控制、沼肥智慧化加工应用、带动附加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
20、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3.9亿元农民培训经费,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国8个整省、30个市和500个示范县(含100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重点示范培育,探索完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对象,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创业兴业能力。继续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新增培育对象1万名。
21、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6亿元资金,支持各地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其中,安排新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专项6100万元。项目建设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核心,以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服务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形成中央地方齐抓共管、各部门协同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农技推广服务新格局。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科技示范户培育、农技人员推广服务补助等。
22、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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